【缘点】生痣
║2.6w║2025七夕献礼║AU私设║轻小说风格冒险故事║没有逻辑║BGM-恋人/李荣浩║
书评人沈若飞&小说家谭锦威
CONCEPTION·沈若飞是扎根在回忆里的树,谭锦威多年后被掉落的坏果砸中,里面密密麻麻结满蝴蝶的卵
文/霜期
00.
万籁俱静,沈若飞撒了弥天大谎。
01.
谭锦威从自己的窗户可以望见远处的海岸线,还有岸边那座巨大的人鱼雕塑。每天自己都是雷打不动被太阳光叫醒,或者被几只晕头转向的笨蛋小鸟撞到窗户的声音吵醒。然后就可以观察海岸边人们的动向,早上撒网的动作日复一日循环,接着在傍晚海面像橙汁时分收网。
今天醒得有些晚了,网早就已经撒好,谭锦威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从床上跳下来,然后像往常一样去隔壁找石老吃饭。
谭锦威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座小镇上,石老说他是随着某个洋流被冲到岸上的,与他结伴的还有那座巨大人鱼雕塑,人们尚未可知这样又沉又大的雕塑是怎么没有沉到海底反而飘到岸边的,但事实就这样发生了,谭锦威也无从探究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只知道那座人鱼雕塑后来被小镇上的人们供奉起来,立在海岸线边,当作保佑丰收的神灵祭拜,不过是求些心理安慰。
谭锦威今天的午餐是一碗米饭加一个打开的鱼罐头,屹立在海中岛上的小镇渔业盛行,镇上的人们大多都以此为生,谭锦威已经数不得这是吃下的第几个鱼罐头,满脸悲催得拿起筷子,“老石,咱们能不吃鱼罐头吗?”
石老是个儒雅的男人,上年纪了也不失风骨,鼻梁上架着扁平的无框眼镜,现在已经早早吃完了饭,在摇椅上躺着,手上端了书,听到谭锦威的声音从书里抬起头,“再等等吧,大船过几天就来了!”
“你看什么呢?”谭锦威嚼着鱼肉,凑到石老手上的书面前,石老把书往他那边偏,谭锦威看了一两行后又没劲得走开,“这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你都看过这么多遍了。”
石老笑两声,“这你就不懂了吧,好书才得多读呢。”
谭锦威指了指石老背后被装满的书架,“这么多好书你不看,天天看这一本小儿科的书,我真是搞不懂你了。”
石老背后用黑色实木搭成的书架有些地方已经发了霉,但里面的书还好好的一尘不染,书一层一层堆叠起来让书架承受了不该承受的重量,通过一种诡异的平衡交织在一起,万幸还没有塌。
石老向后看一眼,摇了摇手上的书,“就算小儿科,你也写不出来。”
谭锦威喝完了碗里最后一点白粥,走到书架前挑挑拣拣抽走了一本自己还没看过的,“谁说的,我一定会写出来的!”
谭锦威冲出房门,从连接地面的木质楼梯跳下来,向岸边跑去,石老在他背后问,“你又干什么去啊?”
谭锦威的声音越飘越远,“我去拜神——”
镇上的人们都很热情,谭锦威边打招呼边向岸边跑去,刚成年的少年体型修长,跑起来像是超过了风。
近期乌云密布,镇上的人们担心人鱼雕塑受了风雨还贴心得为它搭了棚子,散发着神圣气质的美丽人鱼用布条蒙着眼睛,双手环抱自己,看起来很冷的样子。谭锦威几乎每天都来看看它,自从听说它是和自己一同飘来这个小镇后,谭锦威就和人鱼之间建立了联系,好像他们才是同属一个世界的人。
当然,谭锦威每天来找它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谭锦威真的有事相求,传闻中神明可以满足人类的愿望,那按理说人鱼雕塑既然被当作神灵供奉,应该也有这样的功能才对。
谭锦威的愿望不多,他只想去小镇外的地方看看,自己目前只保留飘到小镇后的记忆,对自己前半段的人生一无所知,谭锦威想去大城市看看,是不是和书里说的一样繁华热闹。
谭锦威将刚从石老家里拿的书放在沙滩上,盘腿坐在雕塑面前,支起一个像是打坐修仙的造型,嘴里还在念叨着什么。
“天灵灵地灵灵,大人你让我出去看看行不行,不能出去你也赐我一双能写出精妙绝伦小说的手吧,不过我还是想出去看看,听说附近的大城市都很好玩,晚上还灯火通明,但老石一直都不想让我去,他说太危险了,你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偷偷跑出去,我会每天都来报答你的,我求你了大人,赐我一个法力吧。”
念了一会谭锦威也坐不住了,索性直接向后倒去,两手张开躺在沙滩上,小镇上的时间一直都过的特别特别慢,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为数不多可以消磨时间的大概只有石老书架上的书,不过谭锦威总是想,自己写出来的小说肯定会比他们写的好一万倍。谭锦威有这个自信。
无奈,海鸥又来侵扰,谭锦威赶走了在自己面前盘旋打转的几只海鸥,拿起地上的书靠在人鱼雕塑身边看了起来。
一下午时间就这样消磨过去,书上的字在自己眼前像爬虫一样四散,谭锦威的眼睛快睁不开,不知什么时候,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闭上,安睡过去。
乌云密布,大雨倾盆。
海岸线上的人们高呼着传递信息,在潮涨满前收网回到自己的家里,恰好卡了个死角的谭锦威就这样被人遗忘,手中的书砸到地上,一角被雨水打湿。
谭锦威依靠的人鱼雕塑在大雨中慢慢变了模样,眼睛上的布条不知什么时候消失,换成了一双长睫细眼。人鱼祥和得看着靠在自己身边的小人,嘴角弧度幽幽上扬。
谭锦威是被石老摇醒的,那时天色已暗,岸边空无一人,谭锦威醒来正对的就是石老在黑夜里闪光的眼睛,谭锦威吓了一条,尖叫,“鬼啊——”
双手攥成拳头合在胸前,谭锦威无端感觉自己左手上一股电流穿过,随即,诡异的场景出现在眼前。
左手边的空气率先被震荡,然后是冲击波一样的层层传递,耳边哗啦的雨声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真空一样的沉静,谭锦威抬起头,石老的手臂在距离自己头顶一厘米的位置停下,他保持着一只脚抬起的姿势,一动未动,向周围看去,漫天雨丝停在空中,世界水滴遍布,像还未消泡的微缩模型。
谭锦威有些吓懵了,大脑一片空白,他慢慢站起来,远离了近在咫尺的石老,左手掌心还在微微发烫,谭锦威无措得向手心看去,左手手掌上,一颗淡淡的褐色小痣立在中央,谭锦威之前从未见过这颗痣,就好像它一夜生长。
谭锦威试探性地用左手打了一个响指,雨点落地的巨大声响冲破耳膜,石老扑了个空,愣住一瞬,然后抬起头又抓住他的手腕,看起来并未怀疑谭锦威莫名其妙的瞬移。
“你这死孩子,下这么大雨不回家,还得我上了一把年纪的老头来找你,能不能体谅一下老人家。”
谭锦威乖顺得跟着石老向家的方向走去,潮水已经涨到谭锦威的脚踝,如果再被晚发现一会,他大概会被卷到海里。
谭锦威已经没有心情再回石老的话,专心研究起自己的左手掌,在黑夜里,那颗淡淡的小痣看不真切,但他确实存在,并且就从现在的局面上看,刚才发生的怪异情况全都是因为这颗痣。
谭锦威萌生了大胆的想法,石老还在前面喋喋不休得批评他,正准备转过头来。
下一秒,响指的声音响起,世界停止。
谭锦威将手臂用石老的手中挣脱出来,小跑两步走到了石老的前面,再一个响指,静止的雨点又砸到地上,石老收回抓空的手,狐疑得转过头来,“你这孩子,跑得还挺快。”
远处天边一声滚雷劈过,谭锦威跑起来,雨声盖不住他窃喜的声音,“快点,雨要下大啦!”
回到屋子里后谭锦威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待着,他又开始研究起这颗有神奇功能的痣,不过经过刚才几番试探,手掌中心传来的灼热感也越来越重,像是强行把手放在火炉上烤一样,跑回室内谭锦威才发现,小痣的颜色好像深了一点,当然也可能因为没有雨水的遮挡看得更清楚了而已,谁也说不清。
谭锦威将柜子旁边的玻璃瓶子向天上抛,在瓶子即将落地的时候打了一个响指,玻璃瓶纤细的瓶口险些就要砸到地面,以一个倾斜的角度定在半空中,谭锦威手握住玻璃瓶,又打了个响指,瓶子被自己稳稳接住。
谭锦威又看了看左手掌心,慢慢笑起来,哈哈哈他现在真的是拥有超能力的人了!!!
谭锦威玩上瘾了,又从房间里找出很多东西来试,比如杯子里的水,床头的书,甚至阳台上的植物,自己总能稳稳得接住并且在静止的时间内改变对方的形态,也就是说,在施法直到下次再打响指之前,世界上除了谭锦威都是静止的,只要他想,就可以改变其他东西的位置。
如果谭锦威的窗外有人正在偷看,大概会惊讶于谭锦威在一眨眼时间里的位置变化,看起来就好像用了闪现瞬移一样诡异。
事情变得不对劲源于谭锦威的又一次尝试,这回谭锦威已经完全摸透这异能的脾性,自信得将手中杯子里的水向天空中洒去,准备在静止的时间里跑到墙边拿起雨伞完成这场完美表演,但随着响指响起,头顶的水竟然意外落了下来,谭锦威被浇了个落汤鸡。
谭锦威又执着的打了几个响指,但想象中的静止没有出现,谭锦威小声嘟囔着,“这异能不会还有次数限制吧,这么快就被我用完了????”
谭锦威用毛巾擦去自己头发上的水,坐下来开始认真思考,掰着手指头数,“1,2……47,48。”
正好48次,两次响指算一次时间静止的话,谭锦威一共使用过24次异能,“24……”谭锦威又嘀咕着,一天有24个小时,如果24不是巧合,那就意味着异能给的限制是每小时使用一次,但也可以提前预支,如果一天的异能都使用完了就会陷入冷却,直到下个零点刷新。
闲下来之后谭锦威才猛然惊觉左手手心的温度高得过头,想必这就是提前预知的副作用,像被开水烫过的感觉在左手上蔓延,灼烧感像线虫一样从皮肤刺入骨头,谭锦威拉开窗户,任由冰凉的雨丝飘进室内,将手伸到窗外,掌心被冷得刺骨的雨水冲刷,才洗脱了一些不适感。
谭锦威仔细回想,貌似不止频繁得使用异能会产生副作用,单次时间停止的时间过长也会牵连出副作用,这两点都需要注意。
窗户大开,岸边那座巨大人鱼雕塑在风雨里看不清楚,朦胧间又好像近在咫尺,头顶的棚子漏了一个角,雨水倾斜,洗刷雕像浑身,配上雕塑怀抱身体的动作,就像活起来,而它真的觉得冷一样。
谭锦威想起今天下午在雕塑前许的愿,身后桌子上摆着的日历在后天圈了个圈,旁边还画了艘歪歪扭扭的船。
假神灵听到真诉语,谭锦威大梦初长成。
02.
船比印象中更大。
尽管谭锦威在小镇生活的几年里已经见过这艘船好几次,但如今依旧还会因为巨大的船体而感到震惊,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让人喘不过气来,船头溅起的浪花打湿岸边沙粒,那些岩石已经变得圆滚滚。
但眼下没有心思想这么多,运送物资的大船只在岛上停靠两个小时,偏偏还是人流量最多的两个小时,谭锦威要趁着这次机会赶紧上船,不然下次就得再等到下个渔业旺季才行。
现在谭锦威已经不再需要打响指了,只要左手一动,他随时可以进入静止状态,然后在人潮里穿梭。
船上人员复杂,还有小镇上的人在帮忙搬卸物品,渔民们旺季钓的鱼混着冰碴装在船上,这次的收入又可以让生活宽泛些,不过本来生活在岛上的人们对钱就没什么欲望,钓鱼也不过是消磨时间罢了。
相熟的大叔擦着汗从甲板上走向岸边,一滴汗停在空中,半晌后又落回地面。
甲板下的船舱里,谭锦威已经躲在箱子后面,装鱼的各种箱子叠在一起,空气中泛着海水和鱼的甜腥气,谭锦威早已习惯,索性现在也不觉得难捱。
随着船上喇叭轰鸣的声音响起,谭锦威感觉自己身下的船舱开始向一边倒,连带着整个人都跟着箱子向墙边滑去,谭锦威用手撑住墙面,高处的箱子眼看就要砸到头上,谭锦威不得已只好再次打了响指。
再回过神来箱子已经安稳得落到地上,谭锦威在旁边躺着喘气,谭锦威想,出去一次的代价也太大了吧。
大船已经开走一个时辰后,石老依旧躺在摇椅上端着那本被谭锦威吐槽了无数次的书看,门被一个着急忙慌的男人打开,看到石老这么安逸又气不打一出来,“老石啊,谭锦威找不见了,他很有可能跟着大船跑了你不知道?”
“你不是一直反对他出去吗?”
摇椅的节奏还是那样慢悠悠的晃着,石老似乎预想到谭锦威的行动,无可奈何得回,“我反对有什么用啊,他想去就去吧……”
“咳…咳咳…”
手中的书没拿稳掉下来,石老突然开始剧烈咳嗽,一只手攥着胸口,男人见状连忙把石老扶起,从桌子上递来一杯水,“病又加重了是不是,为什么不让那小子带你去看看啊?”
石老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小药瓶,颤颤巍巍得取出一颗药丸,咽下去后情况才见好转,石老又叹了口气,“我都一把年纪了,不值得啊……”
“不像我,谭锦威还年轻…”
年轻的谭锦威是被大船靠岸的声响吵醒的,与海面一样翻江倒海的还有自己的胃,下一刻,谭锦威出现在一颗树边,手臂撑着树干吐得稀里哗啦,旁边的女人被突然出现的谭锦威吓了一跳,捏着鼻子走开。
这是谭锦威第一次来佰介这种大城市,街道上人满为患,每个人类组成的最小河流在干涸的街道上交织纠缠着,谭锦威突然觉得书上说的人潮是那样形象,原来陆地上人就是海。
谭锦威盯着远处码头工人的动作看了很久,娴熟的工人重复着日复一日的搬卸动作,露出的手臂肤色比肩膀黑上几度,谭锦威又伸出自己的小臂看,细细白白的一条,看起来就没经历过大风大浪,谭锦威沮丧起来,恰时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经过好几个小时的奔波,他确实该饿了,吃饱才有力气完成自己的愿望。
棘手的问题是谭锦威没钱,身上仅带的最后几块钱在路边买了瓶水就再身无分文,街边的小吃店此起彼伏,路过下一家门口又飘出和上一家完全不同的香味,于是谭锦威咽了咽口水,肚子叫得更响。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谭锦威就这样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于是在一家汉堡店前踌躇徘徊好几圈后谭锦威终于作出一个重要决定。
一片绿叶从头上盘旋打转,落到地面的瞬间谭锦威手里已经出现一个吃了一半的汉堡,店员望着刚刚装好顷刻间就变得空空荡荡的餐盘大叫,“我的套餐呢?!!!”谭锦威听到这叫声缩缩脖子,逃离了是非之地。
码头附近跟着的就是地铁站,谭锦威虽然实践经验为零,但是抵不住他看书多啊,电车和自动扶梯这种尚在书内还有描写的东西好说,但是望着自动售票机上像马克笔色号一样的地铁线路谭锦威又开始无措起来。
身后忙着赶路的人已经开始不满得催促,谭锦威挠挠头不得不让开了位置,于是情况又变成在地铁站里漫无目的得闲逛。
沈若飞觉得自己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不然也不会在时间本就不富裕的时候坐反地铁还被人撞撒了昨天晚上熬夜的续命咖啡。
“对不起对不起。”
谭锦威捡起地面上已经撒干净的空咖啡杯,抬起头,首先看到的就是咖啡浸透贴在小腹的白衬衫,在往上,看到沈若飞皱着眉头极其不悦的脸。
沈若飞精致的眉眼隐在宽大的镜片后面,冷银色的镜框本就看起来不那么亲近,偏偏沈若飞还是一幅生气了冷着脸的表情,于是看起来更吓人,只是依旧漂亮着,和谭锦威之前在小镇上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谭锦威一时间看得入了神。
“愣着干什么,把咖啡擦干净。”地面上的一小潭咖啡液让大部人经过本就狭窄的过道时不得不绕行,“哦。”谭锦威接过沈若飞手里的纸巾,蹲下来小心得清理。
沈若飞觉得自己现在还能保持冷静和素质简直就是奇迹,换做平常要是王科那小子早就被自己骂了八百个狗血淋头,手表亮起来的那刻才真觉得一道晴天霹雳从头顶劈下,谭锦威转身要走,沈若飞拽住他的手腕,咄咄逼人,“不是你这人弄脏了我的衣服怎么还跑啊,有没有素…”
谭锦威举起另一只手里的纸团,“哥,我扔垃圾。”
沈若飞看向远处墙角的垃圾桶,干笑着讪讪松开了手,将骂人的话咽下去。
沈若飞地铁也不坐了,反正本来坐地铁去原定的会议时间也赶不上,索性直接拉着谭锦威回到地面上开始算账,“我这衬衫都被你弄脏了我还怎么穿着去见人啊,现在我的会议时间也赶不上了你说怎么办吧?”
谭锦威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被沈若飞的语气逼得节节败退,“哥,你先别生气……”
沈若飞伸出手掌,“停停停,别套近乎,谁是你哥,我今年才二十二,很年轻的好不好。”
谭锦威伸出手指,“但是我才十九。”
“你……”沈若飞这下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他挥挥手,转过身去,“你走吧。”
谭锦威又绕到他的面前,伸出手拦住他,瞪着两个闪着光的圆眼睛,“我有办法帮你。”
沈若飞抱起胸不屑得回,“你就一个小孩能怎么帮……”
可下一秒沈若飞一眨眼的功夫,谭锦威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手上就拿了一件还未拆封崭新的白衬衫,沈若飞还没有说完的话就这样卡在喉咙中,谭锦威将手里的衬衫递给他,“这下好了吧。”
沈若飞接过白衬衫,发现正好是自己穿的尺寸,但眼下最该惊讶的不是谭锦威一下子就看出了自己的衣服尺码,而是怎么在一瞬间像探囊取物一样变出一件新衬衫,沈若飞不敢置信得问他,“你怎么做到的?”
谭静威挠挠头又憨笑两声,“这是秘密。”
沈若飞跑到卫生间换上了新衬衫,尺寸刚好勾勒出沈若飞纤细但不孱弱的腰身,刚才的狼狈姿态已经荡然无存,转而又带上了职场精英的风味,看起来就和那些坐在办公楼里的牛马没两样。
“你不是说还有一个会议要参加吗,地址在哪里,我可以一秒钟之内把你送到目的地。”
沈若飞抬起手表看时间,距离会议开始只剩十分钟,自己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是不可能赶在约定时间之前到的,虽然面前的小孩看起来很年轻,甚至带着一股天真的傻气,但目前除了相信他之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可行,于是沈若飞犹豫过后还是决定试一试,他将手机地图上的目的地打开给谭锦威看,“还有十分钟我的会议就要开始了。”
简而言之,沈若飞姑且相信谭锦威了。
谭锦威在小岛上生活的这段日子里养成了极强的方向感,仅仅观察沈若飞手里的地图两遍就大致记住了路线,会面地点定在一个街边的咖啡店里,咖啡——谭锦威知道,小镇上有户人家专门以此为生,但谭锦威实在欣赏不来那味道。
“包在我身上。”谭锦威信誓旦旦得开口,“不过我还需要一辆自行车。”
沈若飞虽然不理解但还是给谭锦威扫了一辆共享电车,“自行车不能载人,用电车吧。不过你就打算用这东西带我去???”
谭锦威跨坐上车,招呼沈若飞坐在后座上,“相信我吧哥哥,抱紧了。”
既然选择了就再没后悔的机会,即使自己万般不解但还是得试一试,沈若飞用双手环保住少年的腰身,谭锦威衣服上有海水的味道,带着一丝像是下雨过后的水腥气。
怀抱中的少年突然紧张起来,肌肉都绷紧,声音也有些不正常,“那我们出发了。”
“嗯。”
谭锦威左手手腕轻轻颤动,远方即将变红的闪烁绿灯变暗,随即不再亮起来,街上的行人停住,连带着沈若飞也用这个依靠自己的姿势定住,谭锦威不再感觉到沈若飞手指尖传来的细小瘙痒,紧绷的神经意识到这点后终于放松下来。谭锦威深呼吸一口气,左手手心开始慢慢发热,谭锦威加快速度向目的地赶去。
沈若飞觉得今天遇到的奇闻完全可以弥补这一天遇到的不愉快,谭锦威这小孩不知道用了什么花招,可能是瞬移术也可能是控制时间一类的法术,总之自己再反应过来时车子已经安稳得停在咖啡店门口,抬起手表看,过去的时间甚至连一秒钟都没到。
但沈若飞没有时间深究,自己约来的新锐作家早已经在咖啡店靠窗的位子上等待,沈若飞甚至来不及和谭锦威说一声谢谢就急匆匆冲进咖啡店内。
唯留身后手心炙热的谭锦威一个人皱眉。
03.
店内的空调温度有些低,咖啡豆烘焙的香气在周身环绕,热可可的蒸汽氤氲蒸腾。
这位新人作家前不久发表的书斩获了最佳新人奖,沈若飞本以为自己没机会邀请他,毕竟刚出道的新人作家总有些莫须有的锐气,尤其对于刚出道就获奖的来说,但对方不仅慷慨得接受,并且表示下次新书再版时愿意在背页印上沈若飞的评语。
沈若飞的工作是书评人,听起来高大上,不过是个和作家讨生活的职业罢了。
这场会面进行了三个小时,沈若飞与对方的某些见解不谋而合,谈话可以称得上很愉快,原先对于新书的一些小问题也获得答案,沈若飞答应对方书评会在一周内提交出版社,获得这笔稿费后沈若飞下个月的饭钱就又有着落。
“下次见。”沈若飞站在咖啡店门口目送对方离开,悄悄松了口气。
沈若飞正准备拿出手机叫车,转身的时候却发现谭锦威正趴在旁边支着敞篷伞的桌子上,沈若飞收起手机,慢慢坐到谭锦威的旁边,谭锦威好像睡着了,放在桌子上的手指一动不动。
沈若飞屈起指节敲了敲桌面,谭锦威惊醒,左手条件反射受到刺激,沈若飞正要落下的手指就这样悬在空中。
一个人身处异乡,总要变得警惕些,谭锦威抬头看到沈若飞后又暗暗后悔浪费一次异能。
沈若飞似乎觉得有趣,冷若冰霜的脸上现在也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瞳孔亮着,正看向桌子上的谭锦威,被定格在此刻,像一尊雕刻栩栩如生的蜡像。
反正也浪费了一次异能,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好好观察沈若飞,谭锦威歪着头凑上前去,看沈若飞高耸的鼻尖,殷红的嘴唇,藏在镜片后的眼睛和像蝴蝶翅膀一样的睫毛。
心跳突然漏了一拍,左手电流穿过,痣又深了些。
沈若飞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谭锦威吓了一跳,不过之前对谭锦威的能力有所耳闻所以现在还不至于太害怕,“你看着我干什么?”
谭锦威摁住了颤抖的左手手腕,手心已经传来发热的感觉,谭锦威只恨自己这个不争气,怎么一激动就不受控制得施法了,看来怎么控制这异能还需要再练练。
一个小插曲过去,沈若飞终于问起正经话题,“你还待在这里干什么?”
谭锦威可怜兮兮得开口,“我刚来到这座城市,什么都不不知道,我现在只认识你啊。”
沈若飞伸出手阻止他,“谁跟你认识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别套近乎。”
“我叫谭锦威。”
名字还不错,沈若飞想。
“沈若飞。”
“不过你来佰介干什么?”
说到这个谭锦威终于来了兴致,声音都变大好几个度,“我来写小说!”
这下轮到沈若飞不解了,看着谭锦威兴奋的样子沈若飞欲言又止,想说的话被谭锦威截去,“若飞你能教我写小说吗,我刚才看到你们在讨论一本书,我会学得很快的。”
沈若飞推开谭锦威凑到跟前的脸,“首先,我不是小说家,只是个靠书评谋生的,其次,在这写小说没出路的,我还是劝你趁早断了这个念头。”
谭锦威还在坚持,“求你了若飞,我现在只认识你啊,我可以给你报酬,多少都可以。”
咕噜噜——
谭锦威尴尬得挠挠头,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现在有些饿也是没办法的事,沈若飞扶额苦笑,无奈,秉持着互帮互助的想法,沈若飞还是把谭锦威带回了自己的合租公寓。
沈若飞回到家的时候王科正好做完晚饭,“你回来了,我正准备给你打电话呢。”
话音落下,王科才看见沈若飞背后还跟了个人,谭锦威对他们的合租公寓很稀奇,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他们的公寓不大,刚好住下两个人还能留出一件屋子做书房,整面墙的书有很多都是谭锦威没读过的,漂亮细致的装帧侧封露在外面,像艺术品一样。
“有新朋友你早说啊,做的饭可能有些不够。”
“没事。”沈若飞回,“我不太饿。”
饭桌上破天荒得加了一双筷子,谭锦威看起来好像真的饿急了,中午的汉堡本就不够一个刚过十八岁血气方刚的男孩吃,更别说还在室外待了这么久,谭锦威的脸埋进饭里就再没出来过。
沈若飞吃起来还是那副慢条斯理的样子,相比之下王科在他们中间更像那个吃饭速度中等的正常人,他问起沈若飞的工作,“今天下午聊的怎么样?”
沈若飞把嘴里的米饭咽了下去,“聊得还不错,钱有着落了。”
王科笑笑,“我跟你说书的内容呢,你能不能别天天钱钱钱的。”
“兄弟。”沈若飞恶狠狠得用筷子叉起一块茄子,“文学不能当饭吃。”
“你上个月出版那本卖得咋样?”
谭锦威的耳朵还是灵,听到关键信息猛然抬起了头,“出版?你是作家?那你可以教我写小说吗?我可以给钱,很多很多钱。”
王科看向他,无奈得回,“不是,我跟作家差远了。”
沈若飞在旁边拆台,“他就是个破编辑,也是看作家的脸色过日子,我们俩差不多的。”
王科又不服了,“咱俩还是有区别的好吧,我的工作在出版之前进行,你的在出版之后进行。”
沈若飞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和王科辩解,明明自己的工作才是文字输出类,怎么王科作为幕后比他还能扯瞎话。
“编辑也好呀,那我写完了就可以找你出版是不是。”谭锦威又瞪着天真的眼睛看向王科。
王科有些为难,好言相劝,“这种东西有时候看命你知道吧,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而且你看着这么年轻,哪里来的钱?”
谭锦威冲王科勾勾手指,夹在中间的沈若飞自觉向后让出位置,王科凑上前去,谭锦威在他耳边神叨叨得说,“告诉你个秘密……”
谭锦威一五一十将自己的异能告诉了他们,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原理和限制,除了手心那颗痣以外其他知无不言。
沈若飞这一天的灵异事件终于得到了解答,但他想到什么忍不住开口,“所以你说的有钱…就是用异能去银行里抢啊。”
沈若飞看向自己身上经过舟车劳顿已经有些皱的衬衫,“我靠,那这件衣服也是你偷的???”
佰介码头边的西装店里,店员正对着空空荡荡的模特和好像被黑客入侵一样的监控抓耳挠腮。
“停停停,这也是靠我自己的双手搞到的,怎么能算偷呢,再说了,有这异能肯定是上天器重我才给我的,老天爷都同意的事怎么能叫偷呢。”
沈若飞这下真的说不出什么话了,以谭锦威诡辩的能力应该跟王科坐一桌。
反观这边的王科,听完谭锦威的话后眼睛慢慢亮起来,伸出手好像在盘算着什么,突然,他一拍桌子,“兄弟,可以啊,你要是把这写进书里肯定能卖爆!”
沈若飞刚想要阻拦,这俩人已经像亲兄弟一样握上了手,如果再配上bgm就是经典的同道之人相见两眼泪汪汪的场面,沈若飞靠到椅背上,远离了这两个莫名其妙的人。
“我叫王科,不知这位被上天选中的幸运儿叫什么?”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谭锦威。”
沈若飞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只有无厘头热血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台词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这两个神人,谁能救救沈若飞。
晚饭后沈若飞以还有工作为由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谭锦威和王科聊得越来越火热,两个人凑在一起洗碗看起来也像是洗出了感情,这下沈若飞彻底放弃规劝他们的想法,远远望了一眼两个人在厨房的背影就端着电脑躲回了自己的房间。
王科说可以出版,谭锦威说可以写,于是这两个人三更半夜还真琢磨起故事情节,书房里的书被王科翻出来堆在地上,谭锦威这里翻翻那里看看,美其名曰找灵感,捞了好几本都不见效果后谭锦威和王科两个人无力得躺在书房地上,这场景要沈若飞看见大概又要揶揄他们净干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好累啊王科。”
王科的腰下压了一本书,躺得并不舒服,王科用手将那本书抽出来,是很古早的一本冒险小说——《我所创造的怪物》,还是初印的版本,肉色封面与刺激惊险的内容完全联系不起来。
王科坐起来,手里还拿着那本书,嘴里念念有词,“谭锦威,你说我们来当冒险的主角怎么样?”
谭锦威也坐起来,接过他手里的那本书,“愿闻其详。”
佰介的夜总是很繁华,城市灯光秀转过好几轮,天边泛起鱼肚白。
沈若飞打着哈欠拉开房门,被守在门边挂着黑眼圈但兴致勃勃的王科和谭锦威逮个正着,“这黑眼圈,干什么你们不会一晚没睡吧。”
王科一脸神秘得凑上去,“若飞啊,现在实体书行业不好做,整月忙活也不过赚一个饭钱,要不你加入我们,干完这一票出了书咱们就可以发财了。”
谭锦威也在旁边像个小狗一样点脑袋,沈若飞推开王科,“大哥你别开玩笑,之前不是还说我视财如命吗怎么你现在又想起来为生活着想了,要搞你们自己搞去,我可没这兴趣。”
“若飞,我们真的需要你啊。”谭锦威可怜兮兮得皱着眉头。
“需要我干吗?”沈若飞疑惑得问。
谭锦威和王科义正严辞得回,“需要你当主角。”
“哈?”
04.
烈日炎炎,太阳当头,三个人站在佰介最繁华的那条街上,正对着近期多次荣登佰介头条的辞月珠宝店,店门口站着两个通体一身黑装扮的安保人员,辞月珠宝店近期迎来了大货——一条价值连城的翡翠手镯,听说是为一周后将要举办的拍卖会做准备,那是佰介一年一度的盛大拍卖会,一年中资金流通数额最大的几天。
沈若飞被门口的安保盯得有些心慌,忍不住小声问,“你们这计划可行吗?”
王科拍了拍沈若飞的肩膀,“不行也得行,没关系我们还有外挂。”
沈若飞这下真没招了,颇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无奈,事到如今也只能相信两人出的主意,虽然这主意在沈若飞看来横竖都是荒唐。
沈若飞抬起手臂看手表,秒针正滴答走着最后五个小格,约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只是一瞬间,但在谭锦威的视角里已经过了很久,单次使用时间静止不超过一分钟是自己盘算过最有性价比的做法,但珠宝店内弯弯绕绕的,找到那根孤立着展示翡翠手镯的柱子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本来还想像动漫中描绘的一样来个魔术师大盗,但玻璃展台扣得很紧,谭锦威试了两次后才猛然发现与黑色柜台融为一体的还有一个锁孔。
“靠。”谭锦威没忍住低声骂了一句,再去找钥匙已经来不及,谭锦威环顾四周,在嵌入墙壁的安全设施旁边发现一个钉锤,一锤子下去,玻璃展柜破裂,谭锦威取出里面圆润的翡翠手镯,向门口走去。
谭锦威的左手又有电流穿过,他跑到沈若飞身边,将镯子放到他的口袋里,恢复时间的第一秒在沈若飞耳边喃喃了一句,“口袋里。”
这是planB,如果谭锦威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取走手镯,那只能让沈若飞和王科先带着手镯跑,而谭锦威去吸引火力,最后再会和。
沈若飞听到谭锦威说的话了,但他得先演一段戏,假装自己是个毫不知情的路人,所以当谭锦威在街道上现身的时候沈若飞和王科还在聚精会神得讨论一会该进店买什么饰品,他们扮演的是一对即将成婚的恩爱夫夫。
店内响起震天响的警报声,红光从透明玻璃里透出来,街上路过的人群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离开了珠宝店附近,神不知鬼不觉混入人群之中的还有沈若飞和王科两个人,王科秉持着做戏做全套的使命感还煞有其事得把吓坏的沈若飞拥入怀中。
一番动作引来旁边两个女人的侧目,沈若飞拍王科的手臂,小声揶揄,“你演戏演够没,还不快走。”
珠宝店的店员冲出来,手指着谭锦威的方向,被指到的人群生怕自己成为目标急忙让开了道路,于是谭锦威逆着人群奔跑的身影格外明显,店员大喊,“是他!就是他偷走了镯子!”
门口守着的安保人员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店里的其他店员还在忙着打电话报警,这已经不再是一起简单性质的盗窃案,这关乎着一周后的拍卖会还能不能顺利进行,毕竟压轴的珠宝被盗已经算得上一场重大事故。
谭锦威向后看了一眼,体型比自己大得多的安保人员跟在自己身后,三人间的距离正在慢慢缩小,谭锦威咬紧牙关加快自己的脚步,经过下一个胡同口时拐弯跑了进去。
狭窄的胡同更有利于自己的行动,谭锦威深刻知道这点,对面两人虽然体型庞大满身肌肉,但要比灵巧那还是自己更胜一筹,这条小胡同里堆满了街上各种店铺的杂物,有已经被猫抓破的地毯,还有缺了一个角的花瓶。
谭锦威跳起来抓住头顶悬挂晾晒的床单扔向身后, 恰好这时吹起来的风成为自己的帮手,床单被展开糊在两个人的脸上,视线被遮挡,安保两人不得不放慢了脚步。
谭锦威趁着这段时间提速前行,三人间的距离又被拉大。
谭锦威尝到甜头,于是一路上所有趁手的物品都成为他的道具,刚把床单拨开的安保两人迎面挡住的就是不知道多久没洗的盘子,然后是各种饮料的瓶子,更过分的甚至还有成袋的垃圾。
“你们就这点实力。”
谭锦威的话彻底燃起身后两人的怒火,小巷两边都是双层复式居民楼的结构,安保一个蹬墙起跳,躲过谭锦威扔来好几个障碍物的同时还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距离优势又在顷刻间荡然无存,谭锦威没了继续挑衅的心思,专心在弯弯绕绕的巷子里跑,已经快要到终点,这是条死胡同,谭锦威知道的,这不是什么刻意送死的剧情,反而算得上精心设计的套路。
终点就在下个拐弯后,谭锦威脸上的笑容已经快要藏不住,这场单方面的抓捕游戏马上宣告胜利,但就在这时,事情出现转机,向没有预料到的方向进行,脚下藏了一张不知某年某月被扔下的香蕉皮,在谭锦威还没来得及暗道不好的时候,自己已经脚一滑,向地面倒下去。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谭锦威准备好释放技能,虽然计划中的冷却时间还不到,但如果现在不用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到时候从监狱里逃走又是一件麻烦事。
意料之外的,身后传来两声哎呦和一声闷响,脚步声没再继续,谭锦威收起手指,赶紧爬起来,向下个拐角跑去。
谭锦威忙里偷闲得向后望一眼,巷子一侧的二楼外廊上,沈若飞正和他一样向目的地跑去,而本来该追击的两人,被从天而降的湿衣服砸中,那坨东西的威力不亚于石块。
谭锦威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沈若飞来帮他了,谭锦威控制不住露出一个笑容,吹起口哨示意,而这边的沈若飞显然没有心情和谭锦威调情,两人一起拐进最后一个转弯,沈若飞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我草谭锦威!要不是老子救你!你就死定了!”
“吹吹吹,就知道吹!”
面前是一堵墙,但挡不住谭锦威灵活的身手,只用几个简单的动作就翻了过去,墙壁那边的王科凭借优越的身高轻松接住了谭锦威,王科旁边,刚从楼梯下来的沈若飞还在撑着膝盖喘气。
谭锦威走到沈若飞身边,蹲下来,歪着头看沈若飞,这个角度正好可以观察到沈若飞优越的鼻梁,谭锦威笑着回,“谢啦,若飞。”
沈若飞对着谭锦威这幅故作无辜的表情气不打一出来,伸出手捏住了谭锦威的下巴,谭锦威以为沈若飞要打他,已经认命得闭上眼睛,但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沈若飞左右摇晃看看谭锦威的脸,“没伤着就行。”
墙壁的那头,脚步声越来越近,想来是摔倒的安保已经追了上来,更远处听到警笛轰鸣的声音,三人对视一眼,知道此地已经不易久留,加快脚步走出了巷子。
回到家里的三人盯着翡翠镯子大眼瞪小眼,谭锦威先行发问,“就这个像石头一样的东西价值千金??”
沈若飞怼他,“说什么呢,这怎么是一块简单的石头,你看这光泽,看这颜色……”
“得了吧。”王科笑两声,“沈若飞你就见钱眼开,这东西要不是价值千金你可说不出这种话。”
打开的电视机里已经开始大肆报道这起轰动的抢劫案,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不是这伙盗贼胆大包天到敢抢拍卖会压轴的宝贝,而是店内的监控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段一样,上一帧手镯还安稳得放在展柜里,而下一帧画面上就只剩被砸碎的玻璃和扔下的钉锤。
新闻的最后还放出了警方根据安保的描述画出的盗贼画像,眉眼和谭锦威有五分相似,只是整体看上去年纪大一些,估计警方也没想到做出这种壮举的是个刚成年的男孩。
谭锦威指着电视屏幕上那张黑白画像,“这是我吗?”
沈若飞阴沉着点点头,“你们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反正镯子最后都要还回去的不是吗?”
“经验。”王科神乎其神得开口,“我们这是在积累经验懂不懂,异能是有了,现在就缺少一个能支撑的故事,我们设定的是一个美男子在获得异能后偷走宝物戏耍所有人的故事,是不是听起来就非常热血沸腾?!”
“停停停。”沈若飞手指向自己,“美男子?不会是我吧?你说的故事主角就是这个意思???”
“恭喜你沈若飞,答对了。”
“我去你......”
门铃不合时宜得响起来,随即是房东隔过一层门板传来的声音,“小王小沈啊,我来收一下下个月的房租。”
沈若飞和王科对视一眼,现在是特殊时期,直觉告诉他们不对,况且房东什么时候这么早来收过房租,有猫腻,绝对有猫腻。
永远保持沉默是最引人怀疑的做法,所以沈若飞还是斟酌着开了口,“来了来了。”
沈若飞放慢走到门口的脚步,谭锦威和王科走到阳台上往下看,动作利落得卸下窗帘绑在栏杆上,两层楼的距离应该不至于摔死人。
沈若飞露出自己标志性的对外微笑,拉开了房门。
房东站在三米远的位置,打开房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全身武装的士兵,黑漆漆的枪口对着沈若飞,这是沈若飞第一次见到只存在于书上的枪,还是以一个被瞄准的姿态。
巨大枪响带来耳鸣,一颗子弹迸发而出,向沈若飞直直射来。
05.
夜风习习,沈若飞和王科睁开眼就在车上。
谭锦威额头上出了汗,见到两人醒来在路边停住车,急忙让王科顶替驾驶员的位置,自己缩在后座上攥着左手流眼泪。
沈若飞被谭锦威突如其来的眼泪搞得手足无措,明明上一秒还在被子弹瞄准,下一秒就见到谭锦威在自己面前难受得哭,沈若飞抽了纸巾递给他,但谭锦威现在只顾着缓解自己左手的滚烫,完全没心思理沈若飞。
把两个人从楼上运下去就是个大工程,除此之外谭锦威还要去找一辆可以开的汽车,一来二去就用了一个小时,带着两个人逃出生天又要耗费一点时间,直到行驶在人烟稀少的大马路上才放下心来,可左手手心传来钻心的疼痛却是一点也控制不住。
沈若飞皱着眉头,着急得靠过去查看谭锦威的状态,"谭锦威,怎么了?"
谭锦威不说话,依旧握着左手小声呜咽,沈若飞强硬得掰开谭锦威的左手,只见左手手心里,安稳得卧着一颗小痣,手心烫的吓人,沈若飞条件反射缩回了手,他几乎要怀疑谭锦威的左手要被烫熟。
“你的异能全都是因为这颗痣吗?”
谭锦威皱着眉头点了点头。
沈若飞在谭锦威头顶说,“你看这是什么?”
沈若飞举起自己的右手伸到谭锦威眼前,沈若飞右手和谭锦威左手的相同位置——手心,都长着一颗小痣,区别可能只有沈若飞的已经快要淡到看不见,而谭锦威的非常浓郁,就像是墨水刚点上去的还没干一样。
沈若飞将自己的右手对准谭锦威的左手,两颗小痣贴在一起,结结实实来了个十指相扣,手心的温度被传导出去,谭锦威渐渐不再那么难熬。
汽车内安静,王科警惕得盯着后视镜里的路况,担心再次被追上。
相贴的手掌似乎连接着心跳,沈若飞偏头看着窗外景色,脸上带着漠不关心的神情,而中间的座椅上,两个人类身上曾经被誉为最公平的部位——手掌,相接在一起,连成世界上最小的桥梁,谭锦威突然感受到记忆中从未有过的情感——
在逃亡的路上,火星撞地球一般的惊涛骇浪。
而谭锦威做了自己认为人生中最伟大的一次决定,而后果就如沈若飞刚才所想的一样,左手手掌险些被烫熟,不过现在谭锦威无所谓了,可能因为有个沈若飞愿意分担自己承受不住的热量,所以被偏爱的变得有恃无恐。
时间再一次静止,汽车停在路上,轮胎卷起的灰尘凝在空中,世界只剩下一个人——谭锦威牵着十指相扣的手掌移到沈若飞身边,学着书里描写的那样在唇上烙下一个吻,摸索着慢慢临摹沈若飞嘴唇的形状,悸动,心跳加速,血液上涌,手上传来的疼痛源源不断,但谭锦威好想就这样停在此刻——
沈若飞只属于他的这一刻。
半晌后,谭锦威慢慢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装作无事发生一样摆好姿势,左手小拇指动了动,时间又回到运行轨迹,这是谭锦威第一次使用异能去掩盖什么东西。
沈若飞似乎没有察觉,他舔了舔嘴唇,问王科,“我们现在要去哪?”
王科看着手机上的地图,回他,“谭锦威给我们带到上山的路上了,这路只有单行道,先到达山顶再说。”
逃亡阴差阳错变成一场至少看起来还不错的远行,谭锦威运气不错,随机挑选的车辆后备箱里有些应急用的压缩饼干和罐头,还有几瓶水,让他们几个在山顶不至于饿死。
谭锦威惊喜得发现这罐头就是自己在岛上最常吃的那款,原来这东西真的都销售到外地了,“这罐头是从我们那里出来的!”
沈若飞皱着鼻子,“会不会很腥啊。”沈若飞喜欢吃鱼但惯来受不了腥味。
谭锦威打开一个罐头,“很好吃相信我,一点都不腥的。”
王科已经作为表率先吃了一口,浓郁但并没有腥气的鱼肉在自己嘴里化开,虽然并没有新鲜出炉的鲜嫩,但也别有一番好吃的风味,“可以,味道不错。”
这下沈若飞才终于敢试一试,王科继续问谭锦威,“好像从没听你说过你家乡啊。”
“我的家乡啊,没什么好说的,跟这里差远了,而且,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氛围有些莫名伤感,沈若飞瞪了王科一眼,王科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站起来转移话题。
“这座山好像还是必爬榜单上的第一名呢。”王科说,声音消散在呼啸而过的风里。
景色对得起这个称号,沈若飞这样想,山上视野极好,可以俯瞰全城的景茂,大部分灯已经暗下去,只有星星点点的几盏亮着点缀夜色,让佰介在黑夜也不至于显得太孤独。
朝阳已经漏了一个头,橙红的霞光穿过云层照过来,谭锦威的手记已经写了大半本,现在放在地上,正好成为被第一缕阳光宠幸的幸运儿,实话说谭锦威的字并不好看,甚至歪歪扭扭有些丑,但里面记录着路上发生的一切,却也和那个镯子一样变得价值不菲了。
谭锦威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几句话,于是又遏制不住得伤春悲秋——
[在黄昏和黑夜的边界,有一条极窄的缝隙,另一个世界的阴风从那里刮过来。]
[有一种消沉,一种广大的消沉,在黄昏时分。]
[在那个时刻,事物的意义在消散。]
“走吧。”谭锦威拿起地上的手记,不再想那些虚无缥缈的字句,还不如自己手上的潦草字迹有分量,“该下山了。”
现在不是黄昏,所以文字也不会消散。
下山的司机是沈若飞,王科已经精神高度紧张了一晚上,现在一坐到车里就开始仰着头睡觉,谭锦威望着窗外掠过的树,猜不透心中想法。
此行没有目的地,从红日初升的清晨行驶到烈日当头,汽车油箱已经发出肚子饿的警告,油箱指针刚好归零时他们也正好到达最近的加油站,来的早不如来得巧,午饭顺便也在此地解决。
可能是之前循规蹈矩生活过得太久了的缘故,面对这样飘忽不定的行程,沈若飞有些不放心,“我们接下来去哪,话说你们想好哪天归还手镯了吗?”
王科把头从面汤里抬起来,“不知道去哪,但是哪天还手镯倒是想好了,就明天晚上,拍卖会开始的前一天。”
沈若飞的脸上又露出担心的神情,“会不会太赶了,而且如果在前一天的话,到时现场的警力肯定会更多的。”
谭锦威拍着胸脯保证,“这不是还有我吗。”谭锦威伸出左手,手心小痣的颜色相较于昨天晚上更淡了些,“我们有外挂。”
沈若飞的眉头皱起来,抱起胸,气势汹汹得跟谭锦威算账,“你还有脸说!有这么大的副作用为什么不早点跟我们讲!你差点就成残废了!当初我就不该答应你们一起出来!”
王科被沈若飞突然增大的声音吓得浑身一颤,沈若飞平常几乎从来不生气,但这次好像真的气急了。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沈若飞搁在桌子上的手指蜷缩在一起,拿起手机离开,“抱歉,我,我去下洗手间。”
谭锦威有些不知所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小心翼翼得问,“怎么办,若飞生气了……”
王科抬眼看向沈若飞离开的方向示意他,然后跑回车里继续补觉,沈若飞这人犟起来十头牛都拉不住,而且这回王科心知肚明问题不在他,所以树的问题还是要交给种树人才好。
谭锦威在洗手间附近找到沈若飞的时候他正拿着手机编辑未完成的书评,最后几个字结束后点了完成发送给对面,谭锦威之前从未见过沈若飞工作的样子,靠几个文字过日子的人在哪都像是被推着走,被ddl赶着的日子不好受,书评发出后对面发来ok的手势沈若飞终于松了口气。
“哥哥。”
沈若飞听到谭锦威熟悉的声音转过身来,谭锦威露出了熟悉的第一天干坏事后的无辜表情,“你别生气呀…我不知道这副作用会越来越严重…本来是一点都不明显的…我没想着瞒你们…”
沈若飞落寞的眉眼垂下来,忍不住放软了语气,“我只是很担心你们,我的日子从前只会一眼望到头,明明从事了最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职业,却从来没对生活燃起过一点热情,混吃等死。”
“带上我你们是不是挺扫兴的,还说了这么丧气的话。”
谭锦威几乎是立刻反驳,“不是。”
沈若飞又抬眼看他,谭锦威的眼睛此刻只装着自己,竟然莫名有些金屋藏娇的意味,如果谭锦威的眼睛是房子,那沈若飞如今就是唯一房客。
“我很差劲,时间静止的时候那颗子弹距离你的额头只有一厘米,如果我因为紧张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松开手一切都完了沈若飞,你会死,我和王科也会死,我想得太天真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热血冒险故事,我是胆小鬼,男二号都算不上。”
沈若飞这时候又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笑话一样笑起来,谭锦威一副要哭了的表情不解的反问他,“你笑什么?”
沈若飞用指腹擦过自己的嘴唇,点着谭锦威的肩膀,“你的眼泪特别咸知道吗,像海水一样。”
那个逃亡的凌晨,谭锦威因为一点小差错出卖了自己,比如流到嘴唇上还没擦干的眼泪。
谭锦威慌乱起来,似乎还想为自己开脱,但思来想去也没有为撑得上离奇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万幸,沈若飞也不想听,他抬起头,青涩的吻技只能支撑自己在谭锦威的嘴唇上烙下浅尝辄止的一个吻,一如那天虔诚的谭锦威一样,不过不同的是沈若飞连眼睛都没敢睁开。
后来沈若飞想了想,跳出舒适圈挺好的,他并不讨厌,慌乱只为担心谭锦威的安危而存在,自己从未后悔过加入这个离经叛道的计划。
沈若飞二十一年人生迎来迟到的反叛,连带着青春期都没能破土的爱,一起来临。
06.
拍卖会的前一天晚上,谭锦威决定归还翡翠镯子。
这几天来他们经历了太多,包括但不限于在地铁里和对方玩生死逃亡,在便利店里被店员怀疑后落荒而逃,甚至在公路上还会遇到恪尽职守查驾照的交警,总之过的很艰险,谭锦威的手记已经快要写到见底,也是时候做个了断。
晚上七点,珠宝店门外被派来巡逻的警卫又多了一些,尽管压轴的大件被偷,拍卖会还是要如约进行,于是守护好其他剩下的珠宝就变得尤为重要。
但再多人的全方位防守也挡不住谭锦威时间静止的能力,三个人躲在那条之前被追杀的巷子里,商量着计划。
“放了手镯就赶紧出来。”王科提醒谭锦威,谭锦威坚定得点了点头。
沈若飞将手镯从胸口最里面的口袋里掏出来,交给谭锦威,“事情结束后我们光明正大得去吃一顿。”谭锦威没忍住被逗笑,接过手镯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几天的猫捉老鼠让谭锦威对自己异能的使用更轻车熟路,不过此时他还是选择更保守的方法开启,响指的声音回荡在空中,世界一瞬间静止。
第二次进入辞月珠宝店,谭锦威比上次自在了一点,考虑良久还是将镯子轻手轻脚放在了最显眼的柜台上方,确保时间恢复的下一秒镯子就能被店员发现。
结束这一切吧,谭锦威想,这场旅行到最后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冒险故事,没有向人员伤亡的方向演变,也没有变成血腥刺激的恐怖小说,故事中断在此,成为最好结局。
玻璃柜台下面有些日常要出售的饰品,谭锦威徘徊了一会还是带走了角落里三个最不起眼的指环离开,自己大发慈悲得将镇店之宝还回来,索取一点小费不过分吧,江湖上可从来没有这样的事。
手指上的指环一瞬间出现,沈若飞和王科知道谭锦威已经顺利完成了计划,虽然这指环并不在计划之内。
辞月珠宝店内传来店员的一声惊呼,本来还在门口巡逻的安保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一瞬间都涌入店内,三个人探头探脑得从巷子里向外看,确认街上没人巡逻才坐上车离开。
“我还有件事要完成。”谭锦威突然说,“麻烦停到警察局门口。”
王科虽然不理解但还是照做,谭锦威总有些更新奇的想法要去完成,反正事情已经发展到如今的这份上,还不如一脚油门踩到底。
王科停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回头对谭锦威说,“到了。”
谭锦威做事并不需要时间,因为自己的时间和其他人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如果在自己的时间里,所有人大概都不会老去,于是长命百岁变成天经地义,再没人求长生不老的仙丹密语。
谭锦威此行目的很简单,就是销毁证据,删去监控摄像里可能出现问题的部分,粉碎纸质文件,至于那些存在于其他人脑海里的印象,只能交给时间来慢慢遗忘,索性受到影响的只有自己,不会过多牵扯到王科和沈若飞的日常生活。
谭锦威回到车内,响指又起,他们开着车向家的方向走去。
体力活只能交给谭锦威来干,毕竟小区内哪里都是警卫的把守,谭锦威用异能把行李取出来,那只是房子里很小的一部分,还有更多东西不能暂时带走——比如那几乎一整面墙的书籍。
做好这些善后工作后,他们向郊区的酒店驶去,冒险故事到这里真正完结,而等待作者谭锦威的是还未处理的青涩文字。
他们在酒店入住,不过等房客信息登记的一个小时后房门就再次被敲响,三人被警察带走,但他们惊奇得发现先前储存完好的资料已经不翼而飞,定罪成了空口无凭,恰好这时拍卖会打来电话翡翠手镯已经被找到,现如今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们——为拍卖会保驾护航,于是三人被释放。
担心了很久的事竟然像个玩笑一样收场。
三人回到酒店后终于忍不住倒在床上捧腹大笑,沈若飞笑得眼泪都要跑出来,事成之后巨大的成就感像撑满的胃袋,而前几天逃亡的路上他们都是饥肠辘辘的旅人。
谭锦威开始整天卧在酒店里打磨自己的文字,后来王科和沈若飞又找了另外一处房子,之前那整面墙的书也被原封不动得搬到新家,谭锦威搬回来,为了找灵感天天把自己闷在书房里。
沈若飞和王科的日子回到正轨,这段离奇的经历有时让恍惚的沈若飞觉得就像梦一样,但回家打开门看到一脸惆怅的谭锦威才惊觉这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而自己就是事件中心的主角之一。
真正开始写小说的时候谭锦威才发现作者这么难当,新人作者就更难当,常常因为逻辑不通顺或者故事不知道要怎样进行而抓耳挠腮,尽管王科和沈若飞都夸赞他的文字有灵气,但谭锦威还是为卡文这件事感到困扰。
那个巴掌大的手记已经要被自己翻烂,封皮颤颤巍巍的固定在本子上,似乎一用力就会掉下来飘到地上。
故事完成需要一个契机,而沈若飞就是那个契机。
两个人亲也亲了,但那次后却迟迟没有进展,谭锦威不懂得感情的真谛,他以为沈若飞懂,所以每天除了整理文字外就是像个望夫石一样期待沈若飞能跟自己说点什么,但好巧不巧的是,沈若飞也不懂。
最先发现端倪的是王科,在某天共进午餐而沈若飞第三次因为出神而放下筷子时王科终于忍不住问,“你想啥呢?”
沈若飞拿起筷子,继续吃自己碗里的饭,尴尬得笑两声,“没,没什么。”
王科将筷子郑重得放到桌子上,盯着沈若飞,皮笑肉不笑,“说。”
知若飞者王科也。
沈若飞这下不得不将旅途中发生的种种都告诉王科,王科听完后先是愤怒得拍了桌子,表示对于自己被蒙在鼓里的不满,大喊,“我靠,你们两个就这么光天化日之下在我旁边偷情?!”然后又语重心长得对沈若飞嘱托,“你们都亲过了这还有什么不能确定的,互相喜欢就在一起啊。”
于是在王科的神助攻下,沈若飞和谭锦威顺利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幕后白手王科对于自己好兄弟的脱单表示非常满意,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这下谭锦威终于知道书中缺失的那部分在哪,谭锦威将感情线编排在主角身上,结尾是主角和爱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结局,沈若飞就是那个主角,一开始就定好的。
沈若飞对于谭锦威书里描写的肉麻情节表示拒绝,“咦,你一定要写这种恶心的东西吗?”
谭锦威急得跳脚,“你懂什么!这叫实事求是!”
沈若飞被吵得耳朵疼,无奈得笑着答应,“好好好。”
王科力排众议坚持出版了这本书,虽然有文学性的润色,但谭锦威和王科还是因为情节和前阵子发生的离奇盗窃案高度相似而被请去喝茶,但终究还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放弃。
谭锦威的异能就此没用了吗,其实还是有点用的,比如偶尔可以用来逗逗沈若飞,虽然每次都会因为某些马脚而被沈若飞看出来,不过谭锦威坚称那就是故意露出给沈若飞看的,完全不承认自己粗制滥造的演技。
谭锦威的书虽然有很多瑕疵但还是因为灵气四溢的风格和超逼真的故事情节而荣获最佳新人奖,那本书的背页书评上,第一条就是沈若飞留下的,读者们并不知道这就是书中那位貌美如花的主角。
新书大卖,谭锦威赚得盆满钵满,加上沈若飞先前存下的钱,两人决定暂时放弃安逸的生活,去环游世界。
有了那次冒险经历的开头,心思就再也止不住。
坐飞机那天王科罕见得红了眼眶,沈若飞还以为他是情到深处了正准备安慰,谁知王科下一秒说,“沈若飞你走了谁还帮我一起交房租啊。”
“去你的。”沈若飞推开王科,“谈钱伤感情。”
最后王科还是给了两人一个情深意重的拥抱。
如果身处电视剧,这幕大概会成为最后一个杀青镜头,这时导演一般会从朦胧的远景拉近,将镜头聚焦到拥抱的两人脸上,然后慢慢淡化,加上全剧终的字样,但这不是电视剧,人生往往比电视剧更喜剧。
就像沈若飞自己也没想到,往后人生不是幸福的开端,而是所有必须一个人咽下的苦楚的伊始。
07.(bgm-恋人/李荣浩)
沈若飞在很久很久以后依然可以骄傲得说,他和谭锦威度过了极其幸福的二十年。
相识于一场意外但格外合拍的两个人开启了全球旅行的生活,或许沈若飞前半段的人生的确枯燥无味,但是遇见谭锦威后绝对可以称得上每天都有新惊喜。
所以遇见一个对的人,是真的每年四季都不一样。
春天他们一起赏春水,夏天一起切西瓜,秋天沏茶,冬天赏雪,因为身边跟了谭锦威这样一个人,所以一切都不再无聊。
谭锦威后来得空了还是会出书,不过已经不再需要自己舍身入局以求得经验,游历四方后开阔的眼界完全足够支撑谭锦威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王科的事业也越做越成功,偶尔也会给他们寄来自己出版的书。
沈若飞和谭锦威依旧爱讨论书,行李箱某个固定的角落里永远放着几本两人感兴趣但没看完的书,或者读了觉得值得再读的书——比如《百年孤独》,那个大部分人都觉得晦涩难懂而谭锦威第一次看就沦陷其中的书。
谭锦威是被时间选中的孩子,沈若飞觉得可笑,他明明是被时间诅咒的孩子。
端倪出现在沈若飞和谭锦威合影的一张照片上,那时他们已经相爱二十多年,如胶似漆,沈若飞的脸上出现疲态,头顶的头发白了几根,而旁边抱着自己的谭锦威呢,脸上明晃晃的十九岁状态,和沈若飞初见谭锦威时没两样。
沈若飞看着照片时右手在抖,可能是上天开得一个玩笑,偏偏让自己右手手心同样位置也长了一颗小痣,如今随着时间流逝那颗痣已经慢慢淡去,只能看到它曾经存在过的一点点证据,而谭锦威手上那颗呢,随着后来异能使用次数的增多慢慢变深,像是要刺破手掌一样。
沈若飞没法再装糊涂了,自己在日渐赶不上谭锦威的体力,跟不上谭锦威的步伐,也阻止不了时间的流逝。
谭锦威永远定格在十九岁那个夏天不会老去,像个被封存良好的人体标本。
爱会超越距离年龄性别,年轻的沈若飞会相信这些,但现在的沈若飞已经四十八岁了,大街上看到他和谭锦威亲吻的人群总要露出鄙夷的目光,这比二十一岁那年的歧视眼神更让沈若飞坐立难安,羞愧难当。
所以沈若飞逃跑了。
不过在异国他乡,他能逃到哪里去呢?
谭锦威最终在酒店背后那片静湖旁边的亭子里找到沈若飞,他正颓废得坐在亭子里,谭锦威悬着的心脏终于落地,他调整好表情坐在沈若飞的旁边,故作轻松得说,“若飞,你在这里干吗。”
“谭锦威。”沈若飞转过头来看他,年轻时宽大的镜片变窄,沈若飞如今已经不再喜欢那种款式,“我们不像爱人。”
“说什么呢,你就是我的爱人呀,一辈子的爱人。”
沈若飞站起来,他走到谭锦威的面前,沈若飞已经不会再像年轻时的那次冒险一样歇斯底里,被时间酿造过的浓醇悲哀从眼里溢出来,凝成眼角将落不落的一颗眼泪,“谭锦威,看起来我们就像是父子一样,走在路上会遭受多少人的白眼你又不是不明白,我们已经不再合适了。”
谭锦威站起来,抱住他,还是像年轻一样爱哭,“这里不行我们就换一个地方,到哪里都行,我不会离开你,我爱你,沈若飞我爱你,曾经在礼堂里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
谭锦威永远都是这样,像个孩子一样固执得追随着自己认定的一切真理。
谭锦威抹掉眼泪,用额头抵住沈若飞,“你现在再跟我念一次好不好。”
“无论健康还是疾病。”
沈若飞的声音有些小,但依然能够听清楚,“无论健康还是疾病。”
“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沈若飞的脸颊上滑过一颗眼泪,滴到地上,“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我都会一直爱你。”
多年后再说这句话沈若飞的内心仍然有所触动,“我都会一直爱你。”
“直到生命尽头。”
原话里根本没有这一句,又是谭锦威为了安慰自己的小把戏,但沈若飞已经不想再去细究,他重复着这句话,像是用尽了所有力气,“直到,生命尽头。”
他们回国了,跑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谭锦威记忆开始的那座小岛。
沈若飞总是听谭锦威念叨那座岛,说岛上的风景特别特别美,沈若飞问比他们上次见过的著名海湾还美吗,谭锦威想了会儿说美一百倍。
谭锦威和沈若飞在半山腰上建了座房子,面积不大,但是住他们两个绰绰有余,还可以看到海岸线那座被布条蒙着眼睛的人鱼雕塑,视野极佳。
谭锦威想起之前许的愿,拿了从外地带来的特产水果跑到人鱼雕塑面前虔诚的叩拜,谭锦威心中念念有词,“大人,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口味,反正我觉得挺好吃的,希望你也喜欢。”
“还有就是感谢你给了我异能,让我遇到沈若飞,沈若飞长得漂亮性格还好,遇到他真是我三生有幸,如果你能再保佑他未来无忧无虑就更好了,我绝对每天都来祭拜你。”
日升月落。
谭锦威还真的说到做到,每天吃完早饭第一件事就是跑到人鱼雕塑面前祭拜,天天念叨着一句话。
沈若飞长命百岁。
沈若飞长命百岁。
沈若飞长命百岁。
如果要沈若飞再形容这段时光的话,大概就是苦中作乐。
他们又在小岛上度过二十多年的光景。
谭锦威心灵手巧得做了一个木头书架,不过低估了书的数量,层层叠叠堆了好几层后还有一些迫不得已放在地上,谭锦威当年写的那本书已经被沈若飞翻过无数遍,天天放在床头,没事了就要看一看,甚至有些地方已经掉页。
小岛上度过了一个罕见的冬天,因为破天荒得下起了雪,谭锦威在其他国家和城市欣赏过不少次雪景,但这是第一次在小岛上看见雪花,谭锦威兴致勃勃得拉着沈若飞打雪仗,不过几个雪球沈若飞就要打道回府,温度太低了,他的身体受不住。
谭锦威觉得没劲,突然想起今天的人鱼雕塑还没祭拜,跟沈若飞打了招呼就向外跑,沈若飞的声音在谭锦威背后追着他的步伐,“小心点啊——”
半晌后沈若飞瞥到桌子上遗落的围巾,窗外的雪花还在扑朔得下,这个谭锦威,沈若飞没辙了,抓起围巾走出屋子。
漫天飞雪,风花雪月。
路上出现一道滑行痕迹,谭锦威滑倒在半路,身体上铺了薄雪,沈若飞用颤抖的手探谭锦威的鼻息,最坏的可能没有出现,谭锦威还在微弱的呼吸。
路难走,衰老的身体,沈若飞一个人把谭锦威抱回了家。
沈若飞以为自己到现在的年纪早就对生死看淡了,但谭锦威躺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是拉着他的手祈祷爱人快点醒。
谭锦威还是十九岁的样子,年轻,意气风发,沈若飞看向自己长满细纹的手,霎时一股宏伟的悲伤从心中迸发,最终消散在沈若飞的一声叹息里。
在这段本就心急如焚的时间里沈若飞收到远方邮寄的一封信外加一本书,信里传来噩耗——王科比他先走一步,那本书是谭锦威处女作的初印版,现在市面上已经不可能再找到,沈若飞笑着想王科这老头藏的够久的,末了意识到自己也是老头便摇摇头不再说话。
沈若飞也学着谭锦威的样子去人鱼雕塑那祭拜了两天,沈若飞不会说什么漂亮话,更不会拿这东西当真神,许愿只是为了心理安慰,说出来也当排遣孤独。
沈若飞有两件事要说。
一是托她跟王科带话,自己还活得好好的,然后让王科在天堂上也别忘了兄弟,有什么好处都想着点。
二是祈祷谭锦威快点醒。
沈若飞没想到祈祷成功,雪消融的差不多那天,守在床边的沈若飞终于等到谭锦威再睁开眼睛。
谭锦威有些茫然,昏迷两天嗓子有些哑,张开嘴巴想说话却什么音节都发不出来,沈若飞把谭锦威扶起来,递给他一杯水。
一杯水下肚,谭锦威的思绪终于回笼,但大脑却想是被浆糊蒙住一样,迷迷蒙蒙看不清楚,谭锦威看向沈若飞,打量几眼后问,“你是谁?”
沈若飞愣住一秒,然后毫无表演痕迹得笑着回答。
“我姓石,你是被浪花打到岸上的。”
“哦。”谭锦威说。
沈若飞手上还戴着指环,就是年轻时谭锦威从辞月珠宝店带出来的那个,谭锦威的头突然有些痛,指着指环问,“这戒指为什么这么眼熟。”
“就是个普通款式,你有印象很正常。”沈若飞连忙把指环取下来,像当初的翡翠手镯一样,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谭锦威变成了一张白纸,温顺的接受沈若飞跟他灌输的一切——跟着人鱼雕塑从海面上飘来,被自己捡回家,留在小岛上生活。沈若飞想这样也好,不用再去想爱人要怎么面临分别。
托老天的福,他的爱人现在不记得他。
08.(bgm-恋人/李荣浩)
“这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你都看过这么多遍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好书才要多读呢。”
……
“我好想去外面看看啊。”
“去什么去,外面很危险的,好好在岛上待着就行了。”
“老石,你好封建啊。”
…
“诶老石,你说跟人鱼许愿能成真吗?”
“可能吧,你可以试试。”
…
[如果你站在童年的位置瞻望未来,你会说你前途未卜,你会说你前途无量,但要是你站在终点看你生命的轨迹,你看到的只有一条路,你就只能看到一条命定之路。]
年轻的沈若飞不理解生老病死作何意味,但当真正到达那个年纪时却发现根本没有什么蒙太奇手法和欧亨利式结局可言,只是门口的槐树又掉了几次叶子,于是没由来的,便莫名觉得这叶子像自己。
沈若飞本不打算写遗书的,因为写了也不知道给谁看,谭锦威永远像如今这样最好,无忧无虑,不用再去考虑自己的时间会不会影响其他人,也不用再为了陪他而拴在原地,这样看,死亡倒变得像解脱了。
谭锦威什么都没错,只是沈若飞想让谭锦威在最后的时间里再陪陪自己,所以单方面固执得囚禁对方的脚步。
回望这一生,如果在经典感情小说里,他和谭锦威的结局属于badending,但共同享有过正常人类完整一生的旅途,算是另一种层面的happyending吧,沈若飞不贪心,他已经拥有一生的美好记忆了,最后分别的痛苦不该让谭锦威来承担,这不公平。
而且沈若飞舍不得。
思来想去沈若飞还是打算写个遗书,说是遗书,但他们其实没有什么财产可分,倒更像是一封迟来的情书,道尽沈若飞曾经旅途里数次踌躇但碍于面子没能说出口的情话,沈若飞写完后把它夹在一本书里,如果谭锦威不幸恢复记忆,他一定会去看,如果谭锦威在他死后远走高飞,这张纸作为腐料也不算毫无用处。
人对自己的死期都有感应,沈若飞本来是不相信这句话的,但近来预感强烈,像被人拿枪指着脑袋向终点行进,莫名让沈若飞想起年轻时第一次见黑漆漆枪管的情景,他现在已经不再怕,并且知道那句话所说属实,他的确时日不多。
沈若飞在临死前一天晚上拉着谭锦威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谭锦威疑惑的表情还和记忆中一模一样,沈若飞放下心去,确认谭锦威还被时间好好护着。
沈若飞在早上被抽干力气,寿终正寝的日子已经来临,他确定看到一个拿着镰刀的怪人向自己的床铺走来,沈若飞觉得中间这点时间该做点什么,向床头柜子的深处掏,摸到那枚被自己丢到口袋里就再没取出来的指环,向手指上套。死神的脚步突然加快。
某一年的夏天,沈若飞长眠。
临死前沈若飞什么都管不了了,他不愿再去想谭锦威看到这指环会不会想起什么了,只知道带着这东西到了上面还能和王科相认,或许也可以和几百年后的谭锦威相认,但沈若飞不敢保证,谭锦威或许长生不老。
谭锦威依旧像往常一样兴致勃勃得来找沈若飞,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愣住,房间里弥漫着死亡的气息,谭锦威跑到床边,沈若飞安详得闭着眼睛,似乎不觉得痛苦。
谭锦威腿软得扑下去,眼泪扑朔扑朔向下落,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后认识的人死去,谭锦威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哭泣。
谭锦威手底下摸到什么东西,沈若飞的右手无名指上,套着一个边缘已经变锈的指环,不知是因为死神的脚步太赶还是年轻时候选购的尺寸如今已经戴不上,卡在第二节指骨的位置,不上不下。
一股不可名状的心悸传到谭锦威身上,眼窝里泪还在流,谭锦威却像是灵魂被抽离一样突然什么都思考不了,像个机械木偶一样转过头,老石这张有些陌生的脸,慢慢和正在回还的记忆中熟悉的沈若飞重叠在一起,在巨大震惊中谭锦威像个没关的水龙头,眼泪像海一样淌。
谭锦威想起老石,不,沈若飞说的一句话——
“你的眼泪特别咸知道吗,像海水一样。”
谭锦威想起来了,全想起来了,沈若飞——他的爱人。
左手手心处的黑痣突然变得刺目,谭锦威在混沌的记忆中找到源头,找到一切循环的起点,红着眼拿走了门后的锤子,向海岸线跑去。
乌云压过来,那座人鱼雕塑环抱自己,看起来正在冷得打颤。
谭锦威在当年被雪覆盖的同一位置上再次摔倒,脆弱的膝盖霎时血流不止,但谭锦威已经感受不到痛,他爬起来继续向岸边狂奔。
你他妈把沈若飞还给我——
谭锦威甩起锤子,锤子尖端砸中人鱼雕塑的额头,面前巨大的雕像轰然倒地分裂成数十个石膏块,谭锦威被地面荡起的白色石灰粉尘迷了眼,抬手的同时又抹了一把眼泪。
我去你的狗屁神仙——
天空中淅淅沥沥得下起小雨,原先给雕像遮雨的棚子也倒地,七零八落得堆在一起,而地上只不过是一些白色石灰。
谭锦威突然想到什么,他一瘸一拐得回到房子,跪在书架前开始翻找,成群的书被自己随意丢在地上,谭锦威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他在找一样东西,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那东西已经破到脆弱不堪——
冒险时期谭锦威亲手写的手记,沈若飞一直好好保存着。
谭锦威收住眼泪,在衣服上擦干净手上的水渍,防止雨水和眼泪弄花手记,谭锦威用颤抖的手翻开,第一页的位置,夹着一张叠得整齐的信纸。
如果能找到说明你已经恢复记忆。
见字如面,我的小爱人。
我们的人生会不会太精彩了?我经常这样想,似乎从起初我答应你们一起完成那个计划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但我从来没后悔过,没后悔加入你和王科,没后悔和你在一起。
…
逃亡的车上,我说怎么有人这么傻,偷亲还不记得擦掉自己的眼泪,真的很咸诶。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上你,可能我也说不上来,我没有那些富有盛名的文学作家们那么有才华,我只知道和你在一起时带给我的感觉是其他人没有的。
就像在我们登上的第一座山的山顶,你和王科在欣赏朝阳,而我在欣赏你。
奇怪,写到这里怎么像情书,可能这就是对嘴硬的人的报复吧,生前拉不下面子不愿意讲,死后再也没机会了,所以还不如趁现在赶紧多说几句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
直到生命尽头。
我做到了谭锦威,这句被你偷偷加的话,我记到了现在,死前最后一个晚上还在想你一个人到底能不能照顾好自己,会不会觉得无聊,会不会生病。
…
我貌似有点贪心,都已经幸福到此时了,竟然还想着索取更多。
阿威,一定不要为我难过,我们度过很多恋人都没有的五十年,能共同陪伴这么久,我很满足了,真的,非常满足。
死亡没有很吓人。
遇见你很高兴,我的手气一直不好,从小到大的抽奖刮刮乐总是轮不到我,可是遇见你,我却觉得是幸运万分的事。
不要掉眼泪。
我在天上,永远支持你的决定。
沈若飞绝笔。
沈若飞,丢下我算什么本事啊——
谭锦威还是掉眼泪了,信纸被自己抱在怀中,谭锦威蜷缩在地上,泪水涌到地板上。
看不见的地方,谭锦威左手的手心痣消失。
他不再是被时间诅咒的倒霉鬼。
沈若飞,下个世界,我们还要在一起——
直到,时间尽头——
END.
/霜期已至:在我心里这是变相的he吧,毕竟如今普罗大众对于圆满爱情的检验标准就是两人是否共同度过人类正常时限的一生,很显然,沈若飞做到了。而谭锦威的选择我们不得而知,他可能会追随沈若飞的脚步自尽,当然,故地重游佰介也说不定,毕竟——凶手和恋人都喜欢事后回现场。感谢阅读,七夕快乐哦小姐。私信和评论因为开学原因回得比较慢,但我都会看的!非常感谢大家^^
ps:
*本片灵感来自电影《时间之子》,在影院看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我当时心想一定要写成文让其他人也随两滴哈哈
*人类最公平的部位是手掌,此说法源于《goth断掌事件》,作者乙一
*谭锦威在山顶想到的话出自《夜晚的潜水艇》,作者陈春成
*08章开头的话出自《务虚笔记》,作者史铁生
*除此之外提到的书还有《我所创造的怪物》,作者乙一,文中描写的是老版本,这本书后来再版过,装帧也很漂亮
*还有《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超级好看
*职业相关描写纯属虚构,请勿当真